星期五, 3月 26, 2010

無國界記者組織譴李光耀父子迫害新聞自由

無國界記者組織譴李光耀父子迫害新聞自由
【中央社╱新加坡26日專電】

2010.03.26 10:08 pm


針對紐約時報公司支付名譽賠償金給新加坡內閣資政李光耀、總理李顯龍父子等人,無國界記者組織(RSF)在網站上發表公開信給李顯龍,譴責他們的行為迫害新聞自由。

紐約時報公司因旗下「國際前鋒論壇報」一篇「都是一家人」的文章,把李光耀父子列入「亞洲政治皇朝」名單,被認為影射李顯龍非靠自己實力坐上總理之位,被李光耀、李顯龍父子及國務資政吳作棟控告誹謗,支付16萬新元(新台幣363萬2000元)給李氏父子和吳作棟。

無國界記者組織秘書長朱利亞(Jean-FrancoisJulliard)在網站上發表一封給李顯龍的公開信,批評李顯龍和父親只因為不喜歡某篇文章,再度因新加坡本地「順從的司法體系」總是在李顯龍或李家控告外國媒體的所有案件中,以判決支持李顯龍和李顯龍的家庭,迫使外國媒體道歉,同時支付一大筆錢給李氏父子,這是一種雙重懲罰。

這封公開信細數了李光耀、李顯龍等新加坡高層透過誹謗訴訟控告外國媒體,和無理由停止延長居留簽證以讓外國記者被迫離開新加坡,以及新加坡新聞、通訊及藝術部對當地媒體和影片等藝術品進行審查等諸多損害言論自由的案例。

公開信譴責李光耀父子,多年來從事司法干擾行動,以防止外國媒體太接近而妨害了李光耀父子統治國家的利益,「這種行為嚴重且長期損害新加坡的新聞自由」。

公開信指李顯龍在擔任總理的6年來,雖然宣稱贊成開放的社會,但卻很少看到新加坡言論自由有所改善。

朱利亞在公開信中呼籲李光耀父子等人,停止對媒體和記者採取誹謗訴訟,修改刑法,廢除針對媒體的監禁罪刑條文,修改國家安全法,停止讓當局可因思想對人進行拘禁,以及修改有關出版限制的新聞法,同時放寬對影片製作的限制,且停止當局對媒體節目單獨審查的權力等。

【2010/03/26 中央社】@ http://ud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