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四, 8月 02, 2012

旺旺中時併購中嘉案

旺旺中時併購中嘉案(簡稱旺中案)為台灣一個媒體併購案,起因為旺旺中時媒體集團 自2011年起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出併購國內主要有線電視系統業者之一的 中嘉網路。 旺旺中時媒體集團在併購前已擁有中時、中視、中天電視等媒體, 購併中嘉網路後可 掌握多達12個頻道和11個有線電視系統,旺中將可以決定民眾收看的有線電視內容, 可能造成媒體集中化。除此之外,其集團總經理蔡衍明與中國黨政高層互動密切,很可 能會讓中國政府藉此控制台灣媒體,危害言論自由與台灣民主。故引起學界、朝野黨派 、及社會大眾之高度疑慮。 本案從2011年9月開始審查後,歷經多次抗議與公聽會。NCC於2012年7月審議後宣佈 有條件通過,但旺中集團聲稱不接受條件,併購案因而在旺中落實NCC條件前不生效力。 完整內容請見下方網址 : http://zh.wikipedia.org/zh-tw/旺旺中時併購中嘉案

星期四, 2月 17, 2011

女戰地記者難為!



中天新聞》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電視網首席海外特派員蘿根(Lara Logan),本月11日在埃及首都開羅「解放廣場」報導穆巴拉克總統下台新聞時,慘遭兩百餘名暴民圍攻。CBS15日發布聲明表示,蘿根受到暴民「殘忍且持續的性侵害與毆打」,她已於12日返美,仍住院接受治療

星期五, 3月 26, 2010

無國界記者組織譴李光耀父子迫害新聞自由

無國界記者組織譴李光耀父子迫害新聞自由
【中央社╱新加坡26日專電】

2010.03.26 10:08 pm


針對紐約時報公司支付名譽賠償金給新加坡內閣資政李光耀、總理李顯龍父子等人,無國界記者組織(RSF)在網站上發表公開信給李顯龍,譴責他們的行為迫害新聞自由。

紐約時報公司因旗下「國際前鋒論壇報」一篇「都是一家人」的文章,把李光耀父子列入「亞洲政治皇朝」名單,被認為影射李顯龍非靠自己實力坐上總理之位,被李光耀、李顯龍父子及國務資政吳作棟控告誹謗,支付16萬新元(新台幣363萬2000元)給李氏父子和吳作棟。

無國界記者組織秘書長朱利亞(Jean-FrancoisJulliard)在網站上發表一封給李顯龍的公開信,批評李顯龍和父親只因為不喜歡某篇文章,再度因新加坡本地「順從的司法體系」總是在李顯龍或李家控告外國媒體的所有案件中,以判決支持李顯龍和李顯龍的家庭,迫使外國媒體道歉,同時支付一大筆錢給李氏父子,這是一種雙重懲罰。

這封公開信細數了李光耀、李顯龍等新加坡高層透過誹謗訴訟控告外國媒體,和無理由停止延長居留簽證以讓外國記者被迫離開新加坡,以及新加坡新聞、通訊及藝術部對當地媒體和影片等藝術品進行審查等諸多損害言論自由的案例。

公開信譴責李光耀父子,多年來從事司法干擾行動,以防止外國媒體太接近而妨害了李光耀父子統治國家的利益,「這種行為嚴重且長期損害新加坡的新聞自由」。

公開信指李顯龍在擔任總理的6年來,雖然宣稱贊成開放的社會,但卻很少看到新加坡言論自由有所改善。

朱利亞在公開信中呼籲李光耀父子等人,停止對媒體和記者採取誹謗訴訟,修改刑法,廢除針對媒體的監禁罪刑條文,修改國家安全法,停止讓當局可因思想對人進行拘禁,以及修改有關出版限制的新聞法,同時放寬對影片製作的限制,且停止當局對媒體節目單獨審查的權力等。

【2010/03/26 中央社】@ http://udn.com/

星期二, 11月 24, 2009

動新聞引爭議 學者:描述犯罪細節侵人權

動新聞引爭議 學者:描述犯罪細節侵人權

【中央社╱台北24日電】 2009.11.24 09:30 pm


壹傳媒網路新聞「動新聞」內容引發各界關切,傳播學者認為偏重犯罪
和事故過程的細節描述,不但侵犯人權且造成當事人二度傷害;建議數
位匯流法規儘速立法,以便有法可管。

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劉昌德表示,「動新聞」本身是描述新聞很好的
工具;而「模擬」新聞也不是不能使用,特別是它運用在醫療、科技新
聞上,有助讀者迅速了解事件的前因後果,是值得肯定的。

但劉昌德認為,壹傳媒的「動新聞」偏重在社會案件上,尤其是對犯罪
和事故新聞的細節,描繪過於詳盡,反而造成對當事人人權的侵害。

劉昌德舉例說,動新聞不斷描寫虐兒案中的受害兒童受害過程,對受害
者和家屬造成二度傷害。劉昌德說,雖然這些新聞是根據警方的調查結
果報導,但它忽略了「人權」。

他說,除了受害者的人權,加害人和當事人,以及所謂的「嫌犯」人權
也應顧及。特別是在法院未定罪之前,「動新聞」卻不斷根據嫌疑人照
片製作動畫,根本無視嫌疑人人權。

而相對於對人權的侵犯,劉昌德表示,羶色腥和暴力問題反倒是其次的
問題,但這並不是說這方面的問題並不嚴重,只是人權、隱私權更為重
要。至於要如何解決這種亂象,他認為,唯有靠業者自律來自我要求。

他說,新聞應該是提供資訊,告訴閱聽大眾如何避免發生新聞事件中遭
遇的事;此外,媒體也不該將全力放在這類新聞上。

劉昌德同時身兼媒體改造學社召集人,他表示,媒改社、台灣媒體觀察
基金會等團體26日將到蘋果日報抗議,表達對「動新聞」的不滿。

此外,台灣藝術大學廣電系主任賴祥蔚表示,動新聞形式上是新聞,又
像一般動畫,界線十分模糊。由於它在網路上、手機上呈現,國家通訊
傳播委員會(NCC)無「法」可管,凸顯了傳統傳播法規無法因應數位
匯流的窘況。

賴祥蔚說,預料新科技的發展,將會有愈來愈多的新媒體形式應運而生,
傳統的傳播法規勢必不敷使用;與其呼籲NCC發揮作用,不如立法院儘速
制訂數位匯流相關法規。

【2009/11/24 中央社】@ http://udn.com/

星期六, 11月 07, 2009

好記者應可保護受訪者

好記者應可保護受訪者

受訪者即是被採訪的對象!
做一個能幹的記者,他可以去發掘許多應該被世人知道的事!
但能幹的記者,也可能害得人因曝光些事而家庭破裂!

但好記者卻能堅守職業道德
對應被保護的受訪者,打死也不供出其姓名!

但在國外
已有法院要求記者供出資料來源
但記者不願供出而受法院裁罰的!
所以要當好記者,愈來愈不容易了!

星期日, 6月 29, 2008

東門人文電子報發行中

台北市東門國小家長會
東門人文電子報
已試辦發行第16期啦!
歡迎東門國小喜歡動筆寫文章的小朋友
將您在校或在家所發現或發生的新鮮事兒
寫成新聞稿件
投稿e-mail至
.. home609@hotmail.com
or
.. et2398852001@yahoo.com.tw

我們將為您刊登喔
讓全世界都可以看見您的文章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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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期五, 9月 14, 2007

東門國小火災報導

東門國小消息 [ 記者302瑞謦爸爸sam96.914採訪報導]

針對東門國小9月12日夜間20:40一年8班發生
火災的情況,陳校長表示,當日晚間康泰保全公司值班員
,發現東門國小校區有火災訊息,即刻通報警衛及該校總
務主任到校處理。同時學校一家長在校區外亦發現火苗自
1年8班竄出,他勇敢破窗搶救,但因火勢過大,他也即
刻通報119,消防隊在5分鐘內趕到並於20:50立
刻消滅火勢,因此並未波及其他班級。消防隊於火警後,
兩度到校做火災鑑定工作,初步判定是該班電線老舊,造
成電器之電線走火引發火災事件,並非如某新聞記者獨家
所報導的深夜發生人為縱火訊息,此次火災更與政治事件
無關。

此次火災燒毀1年8班內所有同學的課本、教師教材教具
和學校的投影器材、課桌椅等教學設備,同學課本校長將全
數免費為同學補上新書。昨日到校關心的督學也表示會全數
補助該教室火災損失,初步估計約需20幾萬經費(包含五萬
多元的全新投影機等),至於該班導師的個人教具與家當,
由於在一年級所有班導師齊心合作支援下,108導師教學
已無大問題,目前108班同學已改至學校第二會議室上課
,校長預計約在火災鑑定全部完成後,將以一週時間,完成
該教室所有採購設備與教具、重新裝璜與鋪線路等所有工作
,屆時該班同學與老師將享得的設備將會是全校最新穎、最
優質的教室。

陳校長表示此次火災也燒出110年校齡老東門國小校社
老舊的大問題,由於線路的老舊,家長或導師若私自在校區
內裝設電器用品,例如電鍋、電腦、冷氣、電扇、冰箱、充
電電池插座等,都會增加整體校內用電負荷,據鑑識人員私
下向校長表示,東門國小用電負荷早已超出水準很多,如不
快速改善,仍會可能有用電危險發生。如果是導師或家長們
私裝電器用品而致發生火災,私裝者也將會吃上公共危險罪
的罪名,因此校長呼籲全校教師、行政人員與家長們不可不
慎。
 
 陳校長向北市教育局要校區整建與修護經費的步調,將持
續積極進行中。